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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交易委托协议发布新合同文本年底前报备

[日期:2007-11-12] 来源:  作者: [字体: ]

  本报讯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布《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引》,并就指引的具体实施工作向各证券公司会员发出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尽快根据指引内容修订与客户签订的证券经纪业务合同文本,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将修订后的合同文本报协会备案。

  据悉,《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引》是在对证券业协会2001年发布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业务指引(1—4号)》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形成的,旨在贯彻落实新《证券法》, 适应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模式的要求,切实推进投资者教育工作。

  指引内容与前版相比有了较大变化。一是增加了“客户须知”部分,强调在开户环节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二是强调开立个人账户实行实名制,进一步加强对洗钱等犯罪行为的防范力度;三是着重要求客户在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证券公司办理变更手续,提高投资者的自身财产安全意识;四是将网上委托协议并入了主协议,使指引架构更趋简练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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